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
根据广州市最新医保政策,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一、现行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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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累计缴费年限需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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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累计缴费年限需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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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过渡期限 :到2030年1月1日,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将统一调整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
二、政策适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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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日前参保人员 :按原规定执行,累计缴费满10年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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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日及以后参保人员 :需累计缴费满15年,且退休后需在待遇享受地连续缴费满10年。
三、其他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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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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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未缴满规定年限,可继续参保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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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需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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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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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欠缴医保费用将停止享受医保待遇,滞纳金比例提高至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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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日前退休人员,实际缴费年限按2007年11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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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过渡
- 新参保人员(2014年后)与原参保人员(2014年前)将分别适用15年和10年的缴费年限标准,避免重复缴费。
四、法律依据
最新政策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为核心,该条例于2023年通过并实施,明确将缴费年限延长至15年,并扩大了参保范围至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