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拒绝为员工缴纳医保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通过协商、仲裁、诉讼三步维权,关键要保留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必要时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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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协商解决
主动与医院人事部门或工会沟通,明确要求补缴医保。若协商无果,可书面提交《要求缴纳社会保险告知书》,留存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
申请劳动仲裁
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材料,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要求医院补缴医保并支付滞纳金。仲裁通常需45日内结案,胜诉后医院仍拒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提起诉讼或行政投诉
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起诉;同时可向医保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医院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
提示:医保补缴无时效限制,离职后仍可追溯。维权期间注意避免过激行为,通过法律途径理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