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抵扣的是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通常指在医疗费用中,医保报销后剩余需个人承担的费用。这种抵扣方式包括两种主要情形:医保报销后的自付部分和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1. 医保报销后的自付部分
医保报销后,个人仍需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 起付线:医保报销的最低门槛,即个人需先支付一定金额后,医保才启动报销。
- 封顶线:医保报销的最高限额,超出部分需个人全额承担。
- 医保目录外费用:部分医疗项目或药品未纳入医保目录,需个人全额支付。
- 报销比例外的费用:医保报销通常有比例限制,超出比例的部分需个人自付。
2.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在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疗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据实扣除,但扣除总额不超过80,000元。这种抵扣旨在减轻纳税人因高额医疗费用产生的经济负担。
3. 医保抵扣的意义
医保抵扣不仅减轻了个人医疗费用的直接负担,还通过专项附加扣除等方式降低了税负,体现了国家对民生保障的重视。医保制度的设计也鼓励个人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提升健康管理意识。
医保抵扣涵盖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为个人提供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和税收优惠,切实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