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广东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直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支持异地长期居住、转诊等5类备案类型,线上提交材料即时审核,备案成功后即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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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与备案类型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户籍迁入定居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单位派驻)、异地转诊人员(符合转诊规定)以及临时外出急诊人员。不同备案类型需对应提交居住证明、单位证明或个人承诺书等材料。 -
线上操作流程
登录“粤省事”小程序→进入“医保”服务→选择“异地就医备案”→阅读告知书并填写备案信息(联系电话、备案类型、开始日期等)→上传所需材料(如身份证、居住证或承诺书模板)→提交后等待审核,通过后即时生效。 -
备案材料简化
部分备案类型支持“个人承诺制”,无需提供实体证明,线上签署承诺书即可办理。例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若暂无法提供居住证,可下载小程序内承诺书模板填写上传。 -
结算与待遇规则
备案后,在备案地所有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费用可直接刷卡结算,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临时外出急诊人员可先就医后补备案,但需在出院前完成手续以确保直接结算。 -
注意事项
- 备案生效后,备案地和参保地可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无需取消原备案。
- 汕头、佛山等部分地市参保人省内住院免备案,但跨省仍需办理(具体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 若线上审核不通过,可携带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建议提前备案再就医,避免垫资压力。若遇操作问题,可拨打参保地医保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