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或纳入统筹基金
人过世后医保处理方式如下:
一、医保账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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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及退休人员
死亡后需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终止参保关系。若存在未结算医疗费用,需在死亡当月至次月10日前完成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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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人死亡或宣告死亡后,近亲属需在30日内向医疗保障职能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二、个人账户余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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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继承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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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继承人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划入其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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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继承人未参保,余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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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继承人时
余额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三、所需材料
办理终止参保及个人账户清退通常需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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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死亡证、火化证、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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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材料 :银行账号、参保人身份证、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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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继承人未知密码,需提供公证处的继承权证明书。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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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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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自终止参保后失效,不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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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家属冒用他人医保卡就医,将面临罚款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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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用申领
可与死亡人员丧葬费申领合并办理(需注意不同地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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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建议在参保人死亡后2-3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影响其他权益。
五、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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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禁止冒名就医、购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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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 :明确个人账户余额属于遗产,可依法继承。
建议家属尽早联系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确保手续合规,避免影响后续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