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病医疗互助保险的报销范围及比例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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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
包括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疾病费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医疗费用、家庭病床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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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专项保障
覆盖肝移植术、心脏移植术等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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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缴费费率分档
参保人员分为四个缴费等级,报销比例逐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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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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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1万元部分报销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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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3万元部分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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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5万元部分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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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5万元部分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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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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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1万元部分报销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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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3万元部分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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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5万元部分报销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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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5万元部分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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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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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累计超2000元,支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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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未满70岁)累计超1300元,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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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岁以上)累计超1300元,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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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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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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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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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覆盖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及未参保但缴纳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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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由政府主导,个人按缴费基数比例缴费。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1年至今的调整,确保覆盖范围广、报销比例合理,是基本医保的重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