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社保政策,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缴纳职工医保: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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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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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具备合肥市城镇户口,且已以个人身份参加合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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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如自由职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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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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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按安徽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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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10%(其中3.5%划入社保卡,6.5%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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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额示例:若基数为800元,则个人月缴80元(800×10%),返还社保卡86.5元(含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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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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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前往社保局办理,或委托社保代理机构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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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线上办理,通过“合肥医保”公众号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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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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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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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需同时缴纳医疗救助保险,费用为每月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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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累计缴费满25年(男)或20年(女)且实际缴费满15年,方可停止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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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无需缴费。
三、办理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新生儿参保需额外提供出生证明。
以上信息综合了合肥市最新社保政策,确保与2025年最新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