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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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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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0%(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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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40%(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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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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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一级80%、二级60%、三级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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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销限额1000元/人,同时患两种及以上特殊疾病每增加一种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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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门诊
- 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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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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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 :三级医院50%、二级70%、一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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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 :在对应等级医院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如三级医院55%、二级7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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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学生、少年儿童及部分特殊群体(如失业人员)按更低比例(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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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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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8万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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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12万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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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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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分类
- 甲类药100%报销,乙类药70%-80%报销,丙类药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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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 一档300元/年·人,二档500元/年·人,起付标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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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 老年居民、失业人员、未成年人等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享更低比例(如30%-35%)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