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城乡居民医保停保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停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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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停保(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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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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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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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停参保登记表》,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停保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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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停保(欠费或条件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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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停保 :连续未缴费超过规定期限(通常为60天),系统自动暂停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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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不符停保 :如户口迁移、参保资格终止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迁移证明、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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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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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清算
- 停保前需结清所有欠费,部分地区需提供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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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终止
- 停保后,医保待遇即刻终止,医疗费用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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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参保流程
- 恢复参保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并缴纳费用。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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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移 :若因户籍迁移,需先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再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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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人员 :需咨询单位是否允许合并其他医保账户。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局官网或12333热线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