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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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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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满5年,报销比例逐级提高,最高可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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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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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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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按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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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分别为50%、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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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二次报销(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起付线的合规医疗费用按55%比例报销。
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缴费年限提高,连续参保满5年达80%,10年达90%。
三、其他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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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特殊病 :如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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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补偿 :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达80%-100%。
四、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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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内 :住院、门诊(含慢性病)、特殊病等费用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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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外 :需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解决。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年份的调整,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保障方式,并及时关注医保年度缴费标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