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医师开药需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原则,核心要求包括: ①资质合规(需通过医保政策考试并注册)、②用量规范(急性病≤3天量,慢性病≤7天量,10类特定病种≤30天量)、③杜绝违规(禁止大处方、分解治疗等红线行为)、④处方权分级(麻醉药等特殊药品需专项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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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与职责
医保医师必须取得执业资格并通过医保政策考核,熟悉医保目录范围。开药时需核验患者身份,确保人证相符,病历和处方书写清晰完整。 -
用量与病种限制
- 急性病:单次处方≤3天量
- 慢性病:≤7天量,行动不便者≤14天量
- 高血压、糖尿病等10类长期稳定病种:同一药物≤30天量
- 特殊药品(如麻醉药)需单独授权,且不得超范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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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红线
严禁挂床住院、分解处方、超量开药、串换药品等行为。需优先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目录外用药需患者签字同意。 -
处方形式与流转
2025年起全国推行电子处方流转,纸质处方需医师签名并加盖专用章。异地购药需本地医疗机构处方方可报销。
提示: 医保基金监管趋严,医师需动态关注政策调整(如电子处方时限),患者应配合实名就医并定期复诊评估用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