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730元
关于带病返乡(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的每月补助标准,综合2025年最新政策及各地实际情况,具体如下:
一、国家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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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
国家将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统一提高378元,调整后每人每年不低于9828元,即每月约8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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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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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东):每人每年补助3936元(9828元/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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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欠发达地区(如新疆、西藏):每人每年补助7860元(9828元+3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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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方特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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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国家标准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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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每人每月421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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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 :每人每月1730元(普通标准),孤老型人员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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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每人每月1376.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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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每人每年增加600元,达104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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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每人每年10188元(高于事务部9828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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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调整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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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每人每年58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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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 :每人每年101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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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 :每人每月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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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市 :每人每月9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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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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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性质
带病回乡补助属于优抚对象专项补贴,与医疗保险待遇并行,不替代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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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间
2025年1月1日起,全国大部分地区执行新标准,但具体金额可能因地方财政政策微调,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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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享受条件
补助通常与残疾等级、服役年限等挂钩,不符合条件可能终止发放。
四、申请建议
若需了解具体金额,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最新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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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国务院、中央军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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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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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民政部、财政部官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