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职工护理假津贴
根据宁夏生育保险政策,男方生育津贴的领取需符合以下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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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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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需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正常缴费满10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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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未参保,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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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情形
- 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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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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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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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需开通金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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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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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女方出院记录、门诊疾病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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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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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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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 配偶生育或流产后的90日内,由单位经办人或本人/家属向单位社保部门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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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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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材料后,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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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在4个工作日内生成拨付单据,5个工作日后将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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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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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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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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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多胞胎 :2000元。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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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需在生育后90日内申报,逾期可能影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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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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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参保情况 :若配偶已参保且缴费满6个月,男方可同时申请护理假津贴(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计算)。
六、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