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已全面支持异地医保就医,包括省内和跨省直接结算,覆盖普通门诊、住院、药店购药等场景,且无需备案即可享受医保待遇(省内临时外出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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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覆盖范围广
浙江省自2023年起实施新政,省内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取消备案要求,可直接在定点机构结算;省外参保人员也可在浙江定点药店直接结算。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还能双向享受参保地和居住地医保服务。 -
结算流程便捷
参保人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开通异地服务的医疗机构/药店可直接刷卡结算。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如外配处方),可回参保地零星报销,避免垫付压力。 -
报销比例与规则
异地就医待遇按参保地政策执行,但临时外出人员支付比例可能略低。急诊抢救、转诊等特殊情况不降低报销比例,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费用也可纳入结算。 -
长三角地区优先互通
浙江与长三角地区(如上海、江苏)的医保协同更紧密,结算服务更高效,部分政策倾斜(如备案时限延长、结算项目扩容)。
建议提前确认就医机构是否接入异地结算系统,并咨询参保地报销细则,以最大化享受医保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