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国家为保障职工生育期间基本生活而提供的工资性补偿,主要包括产假津贴、计划生育手术津贴和护理假津贴,具体金额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和休假天数计算。
-
产假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基础产假津贴,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按妊娠时长发放20-98天不等津贴,如满7个月引产按98天计算。
-
计划生育手术津贴:包括结扎(输卵管21天、输精管7天)、复通手术(输卵管21天、输精管14天)、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2天)等,同时实施两项手术可合并计算天数。
-
护理假津贴:符合政策的男职工可享受10天护理假津贴。部分地区对晚育、合规生育额外增加60天产假津贴。
-
补差规则: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的,单位需补足差额;高于的,单位不得截留。灵活就业人员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提示:津贴需通过单位或医保经办机构申领,部分省份已实现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具体天数及标准可能因地方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