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申请病残津贴后是否需要继续缴纳医保费用,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无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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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发津贴即停止缴费
参保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期间, 无需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若恢复缴费,则自恢复缴费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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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与退休年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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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病残津贴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含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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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满15年但超过退休年龄5年以上,仅按基础养老金标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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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不足15年但累计缴费满5年,每多缴1年增加3个月津贴,不足5年则一次性发放12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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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医疗保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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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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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病残津贴与基本养老保险独立,不影响医疗保险的缴纳。若继续就业并缴费,医疗保险将正常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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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 :部分地区对一级、二级残疾人实行居民医疗保险全免政策,但需符合当地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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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 病残津贴仅保障基本生活, 不包含医疗费用报销 。医疗费用需通过医疗保险或大病保险等渠道解决,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贴或个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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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病残津贴停止发放后恢复就业并缴费, 无需再申领病残津贴 ,但可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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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津贴标准根据申领时的年龄、缴费年限等因素确定,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最新政策。
申请病残津贴后无需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但需根据就业和缴费情况调整医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