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
根据最新医保政策,二级医院居民医保起付标准如下:
一、起付标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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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为 300元 ,即参保居民在二级医院住院时,医疗费用需自付300元后,医保开始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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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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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贵医/省肿瘤/贵医口腔 :起付线为 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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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三级医院 :起付线为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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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医院 :起付线为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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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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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二级医院 :医保支付比例为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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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型医院 :根据医院等级和医保类型调整(如一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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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普通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22万元 (二档缴费)或 18万元 (一档缴费);特殊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有单独的年度支付限额(如高血压患者260元、Ⅰ型糖尿病患者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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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政策 :第二次及以后住院按 50%起付标准 执行,第三次及以后每次按 100元 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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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例如枣庄市将二级医院起付线调整为 200元 ,报销比例提高至 90% (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医疗机构,并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