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全部费用
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非覆盖所有医疗费用,而是有明确的范围和规则。具体说明如下:
一、直接结算的费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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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
符合参保地医保目录的住院费用(如床位费、药品费、诊疗费等)及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经转诊或备案后,可通过医保系统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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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部分
包括起付线以下费用、自付比例部分及封顶线以上的费用,需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二、不直接结算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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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未纳入直接结算范围的费用
若所患疾病未被当地医保部门列为门诊特定病种,相关费用需按参保地门诊报销政策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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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费用
在非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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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跨省就医前需办理备案或转诊手续,未办理的按参保地9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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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 :通过医保平台(如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完成备案后,就医时直接扣减个人自付部分,剩余费用由医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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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故障处理 :因系统故障无法直接结算时,可申请手工报销。
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仅覆盖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合规费用及个人自付部分,其他费用需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