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局或国家医保局
医保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主要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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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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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保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医保政策、规划和管理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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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组建,是国务院直属机构,副部级,承担全国医疗保障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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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保障管理工作。
二、其他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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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医保管理中承担重要职责,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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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将医保业务委托给社保中心管理,医保办隶属于当地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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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职工医保的参保登记、缴费征收等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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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同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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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参与医保基金预算编制、支付结算等财政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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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 :协同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质量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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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打击医保领域的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四、历史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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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前,医保管理职能由原劳动保障部和卫生部分别负责,后整合入国家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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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保曾由计卫部门管理,现随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纳入统一管理。
总结
医保管理以国家医保局为核心,地方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具体执行,同时多部门协同监管,形成多层次管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