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保卡在省内 不可跨市通用 ,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一、省内异地就医报销
-
备案要求
需办理 省内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成功后可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定点联网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费用。
-
备案方式
-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APP在线办理;
-
部分情况下需通过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
-
适用情形
包括异地安置人员门诊紧急抢救、住院及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治疗,以及因技术或设备限制无法在参保地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
二、市内区域使用
-
中心城区与远城区统一
自2021年7月起,武汉市中心城区与6个远城区实现医保卡 全城通用 ,参保人员可在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并即时结算。
-
特殊群体
-
家庭共用 :医保卡资金可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医疗费用;
-
武汉通功能 :医保卡 不可直接当武汉通使用 ,但具备金融功能,可存储失业金、退休金等。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备案时效 :需在就医前完成备案,出院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
-
政策依据 :医保政策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建议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查询实时信息。
武汉医保卡 仅限武汉市内使用 ,跨市就医需提前备案,未备案将无法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