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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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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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无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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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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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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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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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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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85%(学生/儿童、退休人员等特殊群体可享更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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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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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 门诊年度封顶线为5000元,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二、住院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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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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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无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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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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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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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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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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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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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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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 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2018年改革后统一标准)
三、特殊群体与补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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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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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及儿童在一级医院住院可享最高90%报销比例,二级85%,三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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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与年龄无关,均按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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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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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65%,二级60%,一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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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与年龄无关,均按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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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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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大病保险,起付线为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的1.3倍(如500元×1.3=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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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分段:5万元内60%,以上70%,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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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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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回参保地报销,比例在35%-65%之间,具体比例根据医院级别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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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与居民医保标准不同,门诊70岁以下社区医院90%,退休人员85%
以上标准综合了2018年改革后的统一政策及近年调整,适用于2025年及之前的报销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