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报销流程主要包括申请提交、材料审核、公示审批和救助发放四个关键步骤,需携带病历、医保卡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社保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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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提交
救助对象需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街乡社保所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原始材料。部分地区的申请需通过民主评议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
材料审核
村(居)委会或社保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核查,核实家庭收入及医疗费用情况,签署意见后逐级上报至乡镇政府或区级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 -
公示与审批
拟救助名单需在村(社区)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区级医保部门最终审批。部分地区每年集中审批两次(如1月和7月),救助款通过乡镇或街道发放。 -
救助发放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直接获得救助款,金额根据当地政策及实际医疗费用比例核定,通常覆盖部分自付费用。
提示:各地政策细节可能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村委会,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