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直单位医保报销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类别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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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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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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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起付标准1300元,报销比例不低于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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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与特殊慢性病
- 报销比例均为70%,涵盖高血压、糖尿病等26种慢性病及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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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普通门诊
- 报销比例由各市(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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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病
- 报销比例:在职人员89%,退休人员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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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育
- 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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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门诊保障
- 在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35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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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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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线800元,首次住院1700元,后续每次住院5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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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线400元,首次住院1100元,后续每次住院35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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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线200元,首次住院800元,后续每次住院27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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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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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下(含)报销比例90%,5万-15万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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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70岁以上)在三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95%,一级医院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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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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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报销 (适用于公务员等特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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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3000元90%,3000元95%;住院:≤10000元90%,10000元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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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门诊90%,住院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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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药店报销
- 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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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需通过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直接结算,个人账户支付自费部分
以上政策综合自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及各地实施细则,具体执行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