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中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可帮助纳税人减轻医疗负担,具体规则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且配偶、子女的医疗支出可共享扣除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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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条件与标准
- 仅限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且需在医保目录范围内。
- 个人自付部分超过1.5万元后,超出部分按实际金额扣除,最高不超过8万元。
- 跨年度医疗费用以结算时间为准,例如2024年末住院、2025年初出院,费用计入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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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与分配方式
- 纳税人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医疗支出均可申报,但父母不纳入范围。
- 夫妻双方均有符合条件的支出时,可全部由一方扣除,合计限额16万元(每人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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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操作步骤
-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需提供患者信息、医疗费用总金额及个人负担金额。
- 数据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自动查询,或手动填写并上传票据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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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私立医院费用若纳入医保系统,同样符合扣除条件。
- 需留存医药费用票据原件或复印件,以备税务核查。
提示:2025年个税汇算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建议提前整理医疗支出凭证,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可扣除金额,确保准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