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河南省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门诊统筹额度根据参保人群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在职职工门诊统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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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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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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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级及以上(含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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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在职职工:5000元/年(部分地区试点提高到63万元,但此数据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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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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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按比例支付,例如在三级甲等医院门诊费用可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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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如在职职工年度最高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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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休职工门诊统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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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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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下退休职工:起付标准1300元,报销比例70%,补充医疗保险报销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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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退休职工:起付标准1300元,报销比例80%,补充医疗保险报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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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退休职工:2万元/年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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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流程 :门诊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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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部分地区(如郑州)可能对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或年度限额进行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具体执行以参保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