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赣州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区间有所划分,具体如下:
一、基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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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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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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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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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无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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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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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8000元:35岁以下18%;36-45周岁17%;46岁以上15%;退休未满10年14%;退休满10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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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3000元:35岁以下16%;36-45周岁15%;46岁以上13%;退休未满10年12%;退休满10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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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封顶线:35岁以下14%;36-45周岁13%;46岁以上11%;退休未满10年10%;退休满10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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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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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超过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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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特殊比例
- 退休未满10年:门诊报销比例12%;退休满10年:门诊报销比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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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低于本地,具体比例需根据就医城市及医疗费用项目确定。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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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门诊特殊检查需个人自负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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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病/重大疾病 :年度起付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80%,乙类75%,高精尖70%。
以上信息综合了赣州市医疗保障政策,实际报销金额需结合个人缴费基数、医疗费用等级及医保目录等因素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