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标准根据就医类型和人员类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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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员
执行参保地相同的报销政策,包括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与参保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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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人员(临时外出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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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85%,个人自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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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85%,个人自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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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但报销比例可能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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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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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如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与参保地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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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人员 :支付比例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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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外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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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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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300元,退休职工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高5个百分点(如一级医院在职职工65%,退休职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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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在职人员),3000元(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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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 起付线根据医院等级调整(如一级200元、二级500元、三级8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70%,退休职工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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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市外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后,门诊、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无需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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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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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门诊和住院均设年度封顶线,超出部分需自费。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1月18日前的有效信息,具体以赣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