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职工医保政策,三甲医院的报销比例如下:
一、在职职工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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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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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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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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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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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报销比例
- 统一为95%
二、起付线与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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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三级医院880元/次,二级医院440元/次,一级医院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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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每年4.7万元,超过部分可获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报销(最高50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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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限制 :医保仅报销甲类药品(占比0.42%),乙类药按70%-90%比例报销,丙类药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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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差异 :部分政策对45岁以上职工的报销比例有额外倾斜(如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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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市外就医报销比例更低(40%)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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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 :超过4.7万元的部分,先扣除1.5万元起付线,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如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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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 :持证患者每年可享1次起付线全额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9-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