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两病”是指 高血压和糖尿病 的门诊保障待遇,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针对这两种常见慢性病的专项保障机制。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保障范围
-
疾病定义
明确将高血压(需符合诊断标准且未达到慢性病鉴定标准)和糖尿病纳入保障范围。
-
用药保障
覆盖医保目录内用于降血糖、降血压的药品费用,患者凭医生处方即可享受报销。
二、申请条件
-
参保要求
需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且正常缴费。
-
疾病认定
需通过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病认定,部分地区实行“开方即认定、开药即支付”政策,无需重复申请。
三、报销政策
-
报销比例与限额
-
门诊普通疾病 :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750元。
-
两病门诊 :年度最高可报销2000元(部分地区如广西、芜湖市有更高标准)。
-
-
报销渠道
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时直接结算,无需额外申请。
四、办理流程
-
备案登记
部分地区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写《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备案表》,系统录入后自动享受待遇。
-
就医结算
凭医保卡就医,系统自动按比例报销,患者仅需支付自费部分。
五、注意事项
-
已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患者需重新申请两病待遇。
-
重大疾病(如肾透析、恶性肿瘤)可参照住院管理报销。
通过以上机制,居民医保“两病”待遇有效减轻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用药负担,提升了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