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医保办理异地就医需遵循“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流程,关键步骤包括线上/线下备案、选择联网定点机构、持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备案后省内执行“参保地待遇+目录”,跨省执行“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目录”,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门诊慢特病需单独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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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办理方式
线上可通过“四川医保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办理,支持承诺制备案即时生效;线下全省通办,就近选择医保经办窗口提交材料(身份证、备案表、居住/工作证明等)。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有效期6个月。 -
定点机构选择
备案后需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医院就诊,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定点机构名单。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无需备案,住院及门诊慢特病需提前备案。 -
结算与报销规则
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个人仅支付自费部分。跨省报销按就医地药品目录、参保地报销比例;省内则完全按参保地政策。无法直接结算的可垫付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特殊情形处理
急诊抢救无需备案,但需在出院前补办手续;外伤需填写《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生育费用暂不支持异地直接结算,需回参保地报销。
提示:备案开始时间需早于入院日期,建议提前1-2个工作日办理。若结算失败,留存系统报错截图并联系就医地医保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