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元
根据2021年宜宾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退休人员每月医保返款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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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以2020年宜宾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text{基数} = 74,520 , \text{元} \times 80% \times 4.5% = 2,23 , \text{元}$$
退休人员每月可获得的医保返款为 223元 (2021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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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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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金额仅适用于正常办理职工医保退休的人员,未参保城乡居民医保的退休人员不享受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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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返款标准由各地政策规定,存在地区差异。例如,山东省对70岁以上退休人员每月多返25元,而宜宾市目前未明确年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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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后,多数地区采用“按人均养老金的2%-2.5%”的统一标准返款,但宜宾市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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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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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人员养老金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返款金额可能低于按比例计算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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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策未对宜宾市进行调整,因此返款标准仍为2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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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职工医保退休后每月返款金额为 223元 ,未来若政策调整,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