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成都医保有以下新规定和调整:
一、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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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退休后无需再缴费,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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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的处理
若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若在退休前缴费满15年但未退休,可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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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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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二级及以下65%、社区服务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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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在三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70%、二级及以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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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统账结合方式2000元、单建统筹方式880元;退休职工:统账结合方式2500元、单建统筹方式1100元。
二、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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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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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门诊统筹支付,年报销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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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首诊门诊费用报销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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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待遇
- 15种慢性病/特殊疾病经认定后,门诊费用可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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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待遇
- 肾病、高血压门诊用药报销比例不低于50%。
三、其他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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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推广医保支付智慧服务,实现职工基本医保跨省互认,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异地评估互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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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耗材集采
降低72项检查检验类价格,提高651项临床诊疗类价格,覆盖644种药品和20类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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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救助
被认定为医疗救助对象的个人自付费用可获救助。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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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年终结转工作于每年12月31日完成,次年1月2日恢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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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平台停机期间(如政策调整期)暂停联网结算,需待系统恢复后补报。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待遇、报销比例及管理措施,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医保局官方通知,确保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