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津贴申报表中"伴有并发症"的填写,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必填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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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生育类别
根据分娩方式选择:顺产选"顺产"、剖宫产选"难产"、流产或引产选"流产或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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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是否计划生育
若非计划生育生育,需在"是否计划生育"一栏选择"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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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手术时间
填写出生证明上的孩子出生时间或诊断书时间。
二、并发症相关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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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并发症类型
根据实际情况在指定选项中勾选,如高血压、糖尿病、羊水过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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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医疗证明
需提交医院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材料,证明并发症与生育的关联性。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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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填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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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审核
填写完成后需仔细核对信息,确保无遗漏或错误,避免影响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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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医疗证明需真实有效,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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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晚育奖励津贴,需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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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申领人无单位,需在指定处注明"无单位"。
建议优先通过当地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申请表模板及填写指南,以确保信息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