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因就医场景不同有所差异:门诊统筹年度限额400元(一级及以下机构无起付线,报销50%),住院报销一级医院90%、二级70%、三级60%,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最高75%,年度累计限额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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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 普通门诊: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起付线,二级及以上医院年度累计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统一50%,年度支付限额400元。高血压、糖尿病等“两病”门诊报销70%,年度限额分别为400元和800元。
- 门诊慢特病:恶性肿瘤、肾透析等特殊疾病报销70%,慢性病按病种限额(4000-20000元),多病种叠加支付限额可增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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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200元、二级400元、三级800元;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线减半(一级除外)。
-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70%、三级60%,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起付线后按比例结算。
- 年度限额:基本医疗15万元,大病保险最高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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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自费超1.2万元部分分段报销:1.2-3万元报60%、3-10万元报65%、10万元以上报75%。
提示:居民医保报销需在定点机构使用医保目录内项目,乙类药品需先自付10%。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现金垫付后可申请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