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在省外可以直接使用,但需满足特定条件:省内临时外出就医无需备案,跨省就医需办理备案或垫付后回深报销,部分情况可家庭共济(目前仅限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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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就医直接结算
广东省内临时外出就医无需备案,普通门诊和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前提是参保人上月已足额缴费。 -
跨省就医需备案或垫付
- 已备案/转诊:跨省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
- 未备案:需先垫付,返深后凭单据申请报销。
深圳还在省外10个城市设立报销受理点,简化现金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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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规则
- 一档参保人可用个人账户支付异地门诊费用,余额不足自付;
- 二档/三档参保人若曾为一档且账户有余额,也可支付,否则门诊费用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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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暂限省内
深圳已实现省内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跨省共济需等待国家统一部署。
提示:跨省就医前建议提前备案,并确认就诊医院是否接入全国医保联网系统,以减少垫付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