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金的领取次数遵循“按次申领”原则,即每生育一胎可申领一次,但需满足当地社保缴费和计划生育政策要求。 关键点包括:多胎可多次领取(如二胎、三胎)、流产或引产符合条件也可申领,且夫妻双方仅限一方申请。具体规则因地区而异,需结合参保时长、材料准备等条件综合判断。
- 按胎次申领:每次生育(单胎或多胎)均可独立申领生育金。例如,生育三胎且每次均符合参保条件,可申领三次。部分地区对多胞胎视为一次生育,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 特殊情况处理:流产或引产可根据怀孕时长申领对应天数的生育津贴(如妊娠满7个月引产可享98天津贴)。需提供医疗证明并符合社保连续缴费要求。
- 夫妻申领限制:同一生育事件下,仅夫妻一方可申领。若女方未参保,男方生育保险可报销部分医疗费用,但津贴仍以女方为主。
- 参保与时效要求:多数地区要求生育前连续缴费满6-12个月(如北京需9个月,广州需1年),且需在生育后1年内申请,逾期可能失效。
提示:生育金政策存在地域差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通过政务平台查询最新细则,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