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生育津贴的领取与生育保险的缴费状态密切相关,具体规定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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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要求
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生育当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 - 若中断缴费满3个月重新参保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不含补缴年限),可恢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待遇,但中断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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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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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月发放,通常在申领手续次月中下旬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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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当月连续缴费不足12个月,需等待用人单位补缴满12个月后再开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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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保停缴对生育津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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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
若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生育期间停缴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将暂停发放。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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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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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前续保 :若在分娩、妊娠终止或手术前续保且连续缴费满当地规定时限,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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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后补缴 :断缴期间生育的,需补缴满12个月才能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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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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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缴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未缴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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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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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部分地区可能将连续缴费年限缩短至6个月,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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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失业期间无法申领生育津贴,需重新就业并缴费满12个月才能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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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停缴期间无法申领,需满足连续缴费条件后再恢复享受。建议用人单位规范缴费,避免影响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