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或个人
生育津贴的申请主体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单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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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
用人单位需在职工生育、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若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职工的生育津贴由单位先行垫付,社保机构再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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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用人单位因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客观原因停止缴费,职工可在产假或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申请。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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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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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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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件
二、个人申请
适用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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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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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申请被拒或超期未处理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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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社保卡、出生证明、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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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如适用)
三、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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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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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平台 :通过当地社保局官网(如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官方APP(如“穗好办”小程序)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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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 :在“社会保险”或“生育保险”板块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材料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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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所需材料至当地医保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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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生育津贴需在参保期间连续缴费满1年或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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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按职工原工资标准发放,扣除生育医疗费用后的差额由社保机构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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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政策可能因城市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若材料齐全,社保机构通常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拨付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