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重大疾病仍然可以购买职工医保,这是国家强制推行的基础保障制度,对参保人的健康状况不作限制。职工医保作为社会保险的核心险种,具有普惠性和强制性,即使已患癌症、尿毒症等重大疾病,用人单位也必须依法为职工参保,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自愿参加。其保障范围包含普通医疗和大病保险双重报销机制,能有效减轻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职工医保的参保资格与健康状况无关。根据《社会保险法》,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均需强制参保,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凭身份证等材料自愿参保。这种制度设计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基本医疗权利的保障,即使确诊重大疾病后,仍可通过单位参保或灵活就业身份续保。
大病保险自动纳入职工医保保障体系。当年度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保报销封顶线时,大病保险可对合规费用进行二次报销,部分地区报销比例最高达75%。例如癌症靶向治疗、器官移植等特殊门诊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可由大病保险进一步分担。部分城市还对困难群体实施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提高等倾斜政策。
参保流程和待遇享受不受既往病史影响。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医保时无需健康告知,社保经办机构不得以疾病为由拒保。参保后即可享受住院、门诊慢性病等报销待遇,包括透析、化疗等长期治疗项目。但需注意,医保报销受目录限制,部分高价靶向药可能需自费,建议通过补充商业保险完善保障。
面对重大疾病,职工医保是抵御医疗费用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建议确诊后及时联系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确认参保状态,了解当地大病保险报销细则。若治疗费用超出医保范围,可同步申请医疗救助或惠民保等补充保障,构建多层次防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