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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农合医保的报销机制遵循“先垫付后报销”的原则,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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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垫付
参保人员需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包括门诊或住院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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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 :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时需预交押金,出院时结清自付部分,补偿部分由医院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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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患者 :符合医保目录的费用可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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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申请与结算
出院后需提交病历、费用清单、发票等材料,由医院垫付的报销款项再由医疗机构与医保机构结算。
- 异地就医 :需提前办理转诊备案手续,费用垫付和报销流程与本地就医一致。
二、关键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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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住院费用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提交报销申请,逾期可能无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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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连续性
若医保断缴次年将无法报销,补缴后需等待3个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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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绑定
建议绑定社保卡银行账户,确保报销款及时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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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承担
若未参加大病医疗等补充保障,门诊慢性病等特殊病种需先自费超过起付线,再申请报销。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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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结报试点 :部分试点地区(如山西)已实现出院即结算,患者仅需支付自费部分,但覆盖范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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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限制 :门诊费用报销有起付线、封顶线等限制,具体标准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综合了山西省新农合医保政策及最新改革措施,建议参保人员办理医保时仔细阅读相关规定,确保合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