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费用额度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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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额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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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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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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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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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上级医院:1200元
全部由个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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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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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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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医院:医保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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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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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内支付80%,超过部分支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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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部分支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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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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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内支付78%,超过部分支付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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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部分支付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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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金额计算示例
案例 :某市民在三级医院住院花费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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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额内 :10000元(1000元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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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销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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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按80%报销,即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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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5000元按85%报销,即4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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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销金额 :8000元 + 4250元 = 12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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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 :15000元 - 12250元 = 2750元 。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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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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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不足1年: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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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满1年:4万元
超过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支付5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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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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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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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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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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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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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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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70%(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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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85%(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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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