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需满足三大核心条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身份、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符合条件者可按月领取津贴,标准根据缴费年限和距退休年龄动态调整,全程支持线上办理,审核通过后次月发放至社保卡账户。
申请病残津贴的关键步骤包括:
- 劳动能力鉴定:向参保地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交申请,需提供病历证明等材料,鉴定结论有效期1年且需每年复查。
- 材料准备:填写《病残津贴申报审批表》,附身份证、社保卡、鉴定结论书,代办需双方身份证及委托书。
- 提交申请:通过线上平台(如“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或线下窗口提交,跨省参保人员需按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规则确定待遇领取地。
待遇计算分档执行:
- 缴费满15年且距退休5年内:按基本养老金标准(含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发放;
- 缴费满15年但距退休5年以上:仅发放基础养老金,待距退休5年时重新核算;
- 缴费不足15年:可一次性领取12个月津贴,或每多缴1年增发3个月。
注意事项:
- 领取期间需停缴养老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后自动转养老金;
- 未通过年度复查鉴定、死亡或重新就业将停发待遇;
- 多地参保者以最后参保地为待遇领取地,重复领取需退回多领部分。
提示:尽早申请可避免流程延误,建议通过属地人社APP或12333热线提前咨询材料要求,确保“应享尽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