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医院间的病历互通尚未完全实现,但部分省份已通过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电子病历共享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幅减少了重复检查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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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隐私限制
病历信息受《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严格保护,未经患者授权,医院间不得随意共享数据。不同医院的病历系统通常独立运作,避免因竞争或隐私泄露引发纠纷。 -
区域化共享进展
全国已有8000多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接入区域健康信息平台,部分省份实现电子病历省内调阅和检查结果互认。例如,20个省份超80%的三级医院接入省级平台,204个地级市开展检验结果互通,有效提升了诊疗效率。 -
未来发展趋势
国家正推动医疗机构数据互联,通过技术升级解决数据安全和标准统一问题。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已逐步推广,可减少患者30%的医疗费用支出,优化就医体验。
目前跨院病历互通仍面临技术和政策挑战,建议主动向就诊医院申请调阅既往病历,或关注本地健康平台的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