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档
根据呼和浩特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基数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的缴费基数分为六个档次,具体如下:
-
第一档 :按2018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5257元)
-
第二档 :按2019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5688元)
-
第三档 :按2019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80%核定(5688元×80%)
-
第四档 :按2019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00%核定(5688元)
-
第五档 :按2019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200%核定(5688元×200%)
-
第六档 :按2019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5688元×300%)
结论 :缴费基数10300元对应 第三档 (5688元×80% = 4550.4元,接近10300元的一半,但实际政策中可能采用四舍五入或更高档次)。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最合适的缴费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