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中的营养费发放方式需根据当地政策规定执行,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营养费直接发放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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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无锡、贵阳等地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合并发放至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无需单位分配。例如,苏州明确说明营养补助直接发放至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无锡和贵阳也遵循类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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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职工可通过当地社保平台(如“苏州本地宝”“无锡本地宝”)查询发放情况。
二、营养费先发放给单位,再分配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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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江阴、宜兴等地
生育津贴先计入单位账户,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扣除应得部分后,将剩余金额支付给职工。例如,若单位每月发放工资5000元,生育津贴为4500元,则职工实际到手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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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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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确保不克扣生育津贴,且津贴不得低于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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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依法履行支付义务,职工可向社保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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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生育津贴中的营养费发放方式因地区政策差异较大,建议参保职工通过当地社保平台查询具体规定。若对政策有疑问,可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