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改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医保制度重大改革,通过“六统一”实现城乡待遇公平、管理高效, 覆盖13亿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75%, 有效解决重复参保、资源浪费问题,并逐步缩小城乡医疗差距。
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险制度的意见》,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打破城乡二元分割。改革后,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医保目录、报销比例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例如山东临沂的农村患者转诊至市级医院时,手续简化且报销比例与城市居民一致。筹资标准上,采取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结合,2025年个人缴费不低于400元/年,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年,确保基金可持续运行。
为提升服务效能,城乡居民医保推行市级统筹,整合信息系统,支持异地就医结算,并通过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明确将医保管理职能划归人社部门,利用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提高管理透明度。改革后,全国超95%人口纳入基本医保,农村居民实际报销范围扩大,例如多地医保目录按“就宽不就窄”原则统一,原新农合参保者用药选择显著增加。
提示: 参保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社区代办等渠道缴费,需关注当地政策过渡细则,确保待遇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