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费用都可以报销
济南职工医保的报销范围并非覆盖所有医疗费用,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一、可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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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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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门诊费用(起付线以上),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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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统筹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中医综合性医院起付标准降低20%,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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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12种门规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可门诊报销,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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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
- 自2025年1月1日起,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普通门诊报销范围。
二、不可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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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下费用
- 需由患者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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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品目录外费用
- 仅限《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目录外费用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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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 门诊费用与住院费用分属不同保障范围,门诊不报销住院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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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门诊项目
- 如舞蹈病、脑萎缩等12种疾病已从门诊报销范围剔除。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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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省内就医无需备案,跨省需备案;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人员按参保地政策报销,临时就医人员职工医保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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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支付 :个人累计负担合规医疗费用6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80%;2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90%(上限20万元)。
济南职工医保主要报销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及部分生育相关费用,但需符合起付线、药品目录等条件,且存在年度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