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生育津贴领取的关键步骤包括:备案登记、材料准备、提交申请和津贴发放。 生育津贴标准以单位职工平均缴费基数为准,顺产可享180天津贴,难产或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流产按孕周享受15-90天不等。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也可报销医疗费用。
- 备案登记:怀孕后需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提交《生育保险备案表》、妊娠证明、《甘肃省生育服务证》等材料。异地生育需额外提供转诊证明。未备案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 材料准备:分娩后需准备住院发票、结算单、《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证明等。企业女职工需额外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缴费花名册。
- 提交申请:产后6个月内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填写《生育保险金拨付审批表》。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或使用男方保险的无法申领津贴。
- 发放标准: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计算。例如月均基数8000元,顺产津贴约4.8万元。
提示:务必在备案医院产检和分娩,材料需完整且真实。政策可能调整,建议咨询天水市医保中心(电话0938-12333)确认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