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社保生育险缴费基数根据政策调整存在不同档次,具体如下:
一、缴费基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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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标准
截至2025年1月1日,汕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 19341元 ,计算公式为: $$\text{上限} = \text{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times 300%$$
其中,2024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447元,因此上限为: $$6447 \times 3 = 19341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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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调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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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调整后,上限为18366元(6122元×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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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调整后,上限为16200元(5400元×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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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基数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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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标准
截至2025年1月1日,下限为 3868元 ,计算公式为:
$$\text{下限} = \text{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times 60%$$因此: $$6447 \times 0.6 = 3868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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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调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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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调整后,下限为3673元(6122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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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调整后,下限为3126元(未明确提及,但沿用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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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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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计算 :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低于下限则按下限、高于上限则按上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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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退休人员缴费基数统一按上上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计算(如2023年退休人员仍按2020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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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以上数据均依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的官方文件整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期间的政策调整,建议参保单位及个人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