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医保报销比例因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病种不同而有所差异,城乡居民门诊报销可达50%-85%,住院补偿镇级70%、省级30%,年度限额最高1.5万元,特殊群体可免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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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普通门诊在村卫生室或一级医院报销不低于50%,二级及以上医院不低于25%,年度限额400元;“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在县市一级医院报销85%,二级公立医院75%,年度限额高血压600元、糖尿病660元;慢特病门诊单病种限额2000元,多病种叠加最高5000元,报销比例70%起。 -
住院报销
起付线镇级100元、地级市300元、昆明市级600元、省级800元,补偿比例镇级70%、地级市50%、昆明及省级30%,年度累计限额1.5万元。特困户、低保户等可免除起付线。孕产妇住院分娩镇级限价400元并全额补偿,地级市及以上限价600元补偿400元。 -
职工医保与商业保险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50%-80%,商业保险可达60%-90%,具体按合同约定。
提示:报销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或查看最新文件,确保权益最大化。